为确保“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稳定运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是由我校、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黑河市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黑河市分行合作建设,深圳康索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综合信息应用管理系统,是我校数字化校园基础支撑平台上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及设备属公共财产,各使用部门负责对所用相关设备(网络和终端设备)进行保管。凡破坏“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和设备,影响“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运行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条 “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包括:餐饮消费系统、图书借阅系统、宿舍门门禁查验系统、网络/用电计费系统、医疗消费管理系统、多媒体教室管理系统、图书馆及教室签到系统、职工及会议考勤系统、银行圈存系统、自助售货系统等。“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组成或功能发生变更时,应由信息科通过网站通知等形式进行公告。
第二章 “数字化校园”卡申办和管理
第四条 “数字化校园”卡分为两种形式可供师生自愿选择使用(1.“数字化校园”专属卡;2.“数字化校园”普通卡)。
第五条 根据用户身份的不同,“数字化校园”卡分为学生卡、教师卡两种类型,卡内存有持卡用户的部分身份信息,可根据需要作为有效证件在校内使用。
第六条 各类“数字化校园”卡办理
(一)学生卡
根据国家计划招收的本科生,新办学生卡由教务处学籍科负责收集制卡所需的学生姓名、学号和身份证号码;招生就业处提供电子数码照片等基本信息,并以电子档案形式于新生录取后及时发至信息科进行制卡确认,制卡完成后由信息科统一批量发放。对于其他情况入校的正式新生和未办理学生卡的老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学生工作部证明及电子数码照片到信息科申领。
(二)教师卡
正式教职工在完成电子档案的采集之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或人事部门证明到信息科申领教师卡。新办教师卡由人事处负责收集制卡所需的教职工姓名、工号和身份证号码、电子数码照片等基本信息,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信息科进行制卡确认,制卡完成后由信息科统一批量发放,具体形式以信息科通知为准。
第七条“数字化校园”卡的挂失和补办
(一) 用户发现“数字化校园”卡丢失,可通过自助圈存系统进行自助挂失或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信息科办理挂失;挂失后找回的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进行自助解挂或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信息科办理解挂。
(二) 用户确认“数字化校园”卡丢失无法找回的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到信息科补办,补办后原卡片永久失效。补办的卡片继承原卡片的功能及校内电子钱包余额。
(三) 用户首次申领“数字化校园”卡免费,挂失、解挂不产生费用,“数字化校园”专属卡补卡、换卡费用为80元/张(预交100元通信费免卡费),“数字化校园”普通卡补卡、换卡费用为10元/张。
第八条 “数字化校园”卡的终止和销户,对于调离、辞职、离职等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的教职工,以及办理毕业、退学等离校手续的各类学生,其“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所对应的“数字化校园”卡功能以各职能部门确定的期限终止。
第三章 系统管理
第九条 “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由数据中心、金融系统、身份识别系统、消费系统、查询系统、自助服务系统、综合业务系统和第三方对接系统等组成。涉及的硬件设备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各子系统前置机、终端PC机及各类专用终端设备等。
第十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服务器、前置机及终端PC机等的维护保障、升级更新等,同时负责“校园一卡通” 管理系统网络平台的维护;深圳康索特有限公司负责保障“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软件的稳定运行,并根据维护服务协议负责各类专用设备及其软硬件的维护保障;商户或第三方对接系统的用户单位应保证相关终端设备的工作环境,并严格按技术规程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信息科沟通处理。
第十一条 信息科负责对“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并形成巡检记录;如遇到损坏及故障及时与深圳康索特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沟通对其进行维修和维护;深圳康索特有限公司应根据维护服务协议对系统软硬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四章 商户管理
第十二条 商户使用“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作为其校内电子交易媒介的经营者,从管理角度应隶属于校内某个部门或单位,如食堂、校医院、国际交流中心餐厅等。
第十三条 开立、撤销和变更商户,应由其隶属的部门向信息科提交书面材料,经核准后办理。
第十四条 商户作为“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的使用者,有义务保护好设置于本商户的相关设备,不得有私自拆卸、转借、移机、私改线路、私搭线路等情况。如确实需要对设备及线路进行必要调整,需向信息科提出申请,由信息科协调厂商实施或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 商户的财务结算以隶属的部门为单位进行,由部门专门人员到信息科领取结算报表,盖章生效后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
第五章 职责分工
第十六条 财务处信息科(以下简称“信息科”) 主要负责“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的建设、日常管理、设备管理、业务办理和用户服务等工作;负责协调厂商进行相关的工程实施、技术支持和维护保障;负责为用户办理“数字化校园”卡并负责该卡的维护、充值、挂失、注销等工作。信息科严格根据各部门的界定,做好“数字化校园”卡的初始化和相应的权限设定。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对本部门人员使用“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的权限做出明确界定,积极协助信息科保证“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的平稳运行。
第十七条 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须及时向信息科提供人事变动、教师课程变化等信息,以便更新“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权限)数据;办理离校手续者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到信息科注销 “数字化校园”卡,未注销者不予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十八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网络的技术支持;负责“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数据的安全与备份;负责本部门“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及故障及时报信息科进行维护与维修。
第十九条 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寝室门禁权限的管理;负责各寝室楼学生在上课、下课等人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开放门禁,保证学生通行无阻;负责各寝室楼“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及故障及时报信息科进行维护与维修。
第二十条 图书馆负责学生借阅系统及电子阅览收费系统的数据安全与备份;负责保管本部门“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设备及服务设施(自助复印机等),如有损坏或故障及时报信息科进行维护与维修。
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负责管理系统中子系统软件数据的安全与备份;负责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或故障使用部门及时报信息科进行维护与维修。
第二十二条 人事处负责“校园一卡通”人事考勤系统平台的使用并负责软件数据的安全与备份工作;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会议室考勤系统平台的使用并负责软件数据的安全与备份工作,负责会议管理、会议考勤记录查询打印工作等,负责报告厅、会议室等“校园一卡通”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或故障及时报信息科进行维护与维修;团委负责礼堂“校园一卡通”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或故障及时报信息科进行维护与维修。
第二十三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稻香园“校园一卡通”消费系统、电控及交费系统数据的安全与备份;负责稻香园等“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设备的管理,如有损坏或故障及时报信息科进行维护与维修;负责学生消费错误发生的红冲、返销等相关工作事宜。
第二十四条 保卫处负责“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前置机等设备的安全与保护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成立“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故障等紧急情况。应急工作小组由财务处、党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信息科负责组织,各部门须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 “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应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方案,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应急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校园一卡通”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校园一卡通”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贯昌福
副组长:宁艳杰
成 员:许海深 吴晓莉 刘铁刚 李 明 李秀娟
王守文 张继周 曲凤成 张 铎 江中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