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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制度] 黑河学院设备购置和大宗备品购置审计规定
2010-07-20 00:00  

一、设备购置首先经有关部门论证,通过后将论证结果报审计处。

二、购货单位应将设备的型号、性质、厂家、单价及出售的公司(商店)报到审计处进行一审。

三、设备购回后,经验收入库后,将有关材料及收据一并报到审计处进行终审,审计处签署意见后,财务处方可给予结算。

四、校内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和备品年初报到总务处,总务处汇总后,经审计处审核后上报学校,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五、采购人员一定要本着节俭、耐用的原则购买各种用品。

六、备品购回后需经有关人员验收、入库、并报审计处审核,审计处签署意见后财务方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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