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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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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款项必须上交学院财务处?
2012-09-10 00:00  

(1)行政事业性收入,包括学费、住宿费、考试费等;

(2)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3)经营性收入,如办班费、各种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加工、维修、运输和代理业务、学术刊物和期刊杂志的版面费、利用学校或所属单位的技术取得的其他服务收入等;

(4)其他收入,如:出售教材、资料收入、接受捐赠和利息收入等;

(5)各种代收款项,如代收的教材、公寓备品、运动服、军训服实验实习服、无线耳机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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