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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支出时经办人采取怎样支付方式?
2012-09-06 00:00  

(1)优先选择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付行为;

(2)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可以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

(3)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零星购买支出,应以转账方式支付;

(4)在个别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现金支付,但报账时均转入公务卡或工资卡;

(5)在个别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零星支出应以转账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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