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选择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付行为;
(2)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可以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付;
(3)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零星购买支出,应以转账方式支付;
(4)在个别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可以现金支付,但报账时均转入公务卡或工资卡;
(5)在个别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零星支出应以转账方式支付。
版权所有: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