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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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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预算的通知
2015-03-05 00:00  

各项目单位:

201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预算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文件精神要求填报。一是要明确目标,结合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提出明确、具体、可考核的建设目标;二是要突出重点,把资金优先用于有利于内涵建设和提高办学质量提升方面;三是要体现特色,突出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四是实事求是,科学论证资金需求。

二、申报资格

我校可申报项目主要有“省级重点学科”、 “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 和“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四个类别。已在“2013—2015年项目建设规划”获批的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的单位可继续按原上报规划填报。

三、申报要求及内容

(一)各项目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在选项目要充分论证,凸显重点和特色以保证项目获批。

(二)在“2013—2015年项目建设规划”获批的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的单位,要科学规划填报。预算项目应合理分配“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学校自筹”资金所占比例。

(三)所需填报材料:①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项目建设规划;②附件2: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③附件3:黑河学院201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请汇总表。

(四)各项目单位务必于3月31日晚下班前,将预算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邮箱HHXYCWC@163.COM,纸质版(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及主管院领导审签)报送财务处。

特此通知。

黑河学院财务处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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