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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面上项目”预算的紧急通知
2014-07-15 00:00  

各项目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面上项目”预算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项目的预算报表。现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原上报预算填报,不得随意增减变化。(如项目批复额度有变化,按省财政厅最新批复金额上报)。

二、预算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类,非政府采购类填报。其中政府采购类项目分成“其他资本性支出”类及“按项目管理商品服务支出”,按要求填报明细项目。

三、“按项目管理的商业服务支出”中“其它”项,需在备注中说明具体项目内容。

四、请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于7月16日晚下班前,将预算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办公邮箱HHXYZJZ@163.COM,纸质版(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及主管院领导审签)一式三份,分别报送财务处、审计处及资产处,最后由财务处统一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特此通知

黑河学院财务处

2014年7月15日

附1:批复项目

1.黑河学院俄语语言文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俄罗斯油画研究实践基地项目;

3.黑河学院校区排水改造项目;

4.大区供热及校园管网改造项目;

5.中俄联合培养新闻传播应用型人才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

6.中苏抗日战争文物陈列馆项目;

7.中俄远东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

附表2: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面上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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