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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上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的紧急通知
2014-08-19 00:00  

各系(中心)、部门:

根据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为了核实职工个人信息,现需要提供在职职工身份证号码。以各系(中心)、部门为单位统计并上报,要求上报纸制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到923872474@qq.com邮箱),表内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纸制版需要加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及经手人签字,表后需附所上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于8月28日前上报到财务处结算中心。

点 附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明细表

黑河学院财务处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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