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切实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规定,我院将进一步实施公务卡报销制度,请收到建行公务卡的教职工,按照发卡行信函所规定的开卡流程及时开通建行公务卡;还未办理建行公务卡的教职工以部门为单位到财务处结算中心领取“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
按文件规定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公务卡支付项目务必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财务处将不予报销。
即日起,停止办理交通银行公务卡一切支出项目,在建行公务卡开通启用后,请及时注销交通银行公务卡,因没有及时注销交通银行公务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后果自负。
黑河学院财务处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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