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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温馨提示
2013-11-06 00:00  

各系(中心)、部门:

根据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黑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期限的通知》(黑市房金管办发 [2013]2号)的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35万元(夫妻共同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最长期限由15年调整为20年。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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