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各部门:
为了减少往来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处将对各种往来款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因外出学习、公务差旅、购置设备、修缮等事由在学校财务处有借款,请务必于9月17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2.不能按期结算的,请借款人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注明还款时间,于9月17日前送财务处。
3.对不能按期结算且未提供书面说明的,学院将从津贴发放中扣除所欠借款。
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做好往来款清理工作,督促借款人按要求及时还款。
望广大教职工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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