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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财务报销事项的通知
2012-10-22 00:00  

各系(中心)、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的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12月22日至2013年1月15日停止办理国库支付报账业务,集中进行全省预算单位的财务年终决算工作。为了做好本年财务决算,全面、系统地反映我院财务状况,现将财务报销、结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预算项目的报销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22日。

二、请各单位继续加强对往来款的清理工作,抓紧办理冲账手续。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核销的往来款项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院长签字后交至会计核算科。借款未报销冲账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得再办理新的暂借款业务,联系电话:6842099。

三、凡今年已形成支出的所有项目,须在12月22日前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报帐手续,特别是学院安排的大型支出项目,如设备采购、大型维修等项目,应抓紧时间完成竣工决算、验收、审计等工作,以便年终决算数能更真实地反映学院实际情况。

四、通过银行汇款、生源地贷款和通过现金在银行进行缴费的学生,请在12月20日之前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领取缴费收据。

五、201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建设专项资金及科研经费(须本年结题的项目),请有关部门抓紧时间进行项目验收结算工作。

年中财务决算工作是学院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它集中反应学院一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成果及效益,提现我院综合实力及管理水平。请各部门对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给予配合与支持。

黑河学院财务处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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