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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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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
2013-06-13 00:00  

各系(中心)、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库【2013】1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提高系统运行效率、稳定性、安全性,促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省财政厅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由2.0版本升级到3.0版本。因此黑龙江省财政厅决定于2013年6月27日至28日暂停办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请各系(中心)、部门抓紧时间在6月27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票据报销业务,以免影响日常工作。

黑河学院财务处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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