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部门:
为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请各部门在填写支款凭据中的“支款项目”,报账单据汇总凭证、黑河学院经费结算单及预算会审申报表中的“款项来源”项目时,严格按照省预算批复后下达的“部门经费预算指标下达通知单”中的经费项目名称准确填列,以免影响款项支付。
黑河学院财务处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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