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为加强我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经费报销行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研项目经费在报销时,请务必先到科研处取得科研项目编号,未经科研处审批、无项目编号或项目编号填写错误的,将影响科研项目经费支付。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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