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门):
按照省厅要求,全省高校统一重新印制报销凭据(包括差旅费报销单、支款凭据、票据粘贴单等)。现将新版报销凭据下发,请各系、中心(部门)到财务处领取,从即日起原报销凭据全部废止。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核算科,电话:6842099。
财务处
2014年3月12日
新版报销凭据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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