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关于加快省直教育经费支出进度的通知》(黑财教便函[2016]34号)等文件精神,“对于预算项目经费执行进度未达要求的高校,财政资金将全部收缴国库并启动问责机制”。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预算执行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校本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运行情况,做好年终省本级部门财务决算工作,现将2016年年终财务报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务必在12月16日下班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支付业务。17日起财务处将进行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停止一切财务报销支付工作。
二、2015下达的预算专项资金指标,各项目单位负责人须加快专项资金支付的进度,务必在支付系统关闭前全部支付完毕。2016年下达的预算专项资金指标,原则上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人抓紧对本部门暂付款进行清理,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四、二级学院负责人抓紧催缴本院所欠学费,做到应缴尽缴。
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