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省厅《关于加快省直教育经费支出进度的通知》(黑财教便函[2016]34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往来款项为截止2016年封账之前所产生的培训费、版面费、会议费、访问学者的学费、宿费等未还款项及未报销的各类款项。
二、清理时限:
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督促借款经办人于2016年12月20日前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报账还款手续。
三、清理要求:
各部门借款经办人务必于12月20日之前办理结算还款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请提交书面说明未还款原因,并需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长签字。借款未还清的部门2017年不能再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并配合财务处做好此项工作。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黑河学院财务处
2016年12月12日